政府主管部门依据法律和有关法规对不同投资主体建设的工程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将工程项目划分为审批制项目、核准制项目和备案制项目。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相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文件规定,凡是不使用中央政府性资金和地方政府投资的项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范围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以及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大型用汇及资源开发类项目之外的所有企业投资项目,均实行备案制。备案制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但需要向政府备案管理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履行备案手续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
在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过程中,政府备案管理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投资者提交项目相关文件和报告等资料后,在确定的期限内完成备案手续。备案项目文件的具体内容和格式等,由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允许备案,以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等为判断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资的项目不予备案。
节能评估审查工作应在项目申报审批、核准、备案前进行,年综合用能10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200万千瓦时以上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前置审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
适于备案制企业投资项目建设程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备案制项目的行政管理程序,适于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程序如下:
1、委托我公司公司编制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委托名单内机构编制节能评估登记表/节能评估报告表/节能评估报告书文件,进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
3、办理备案手续(项目单位---->发改委等备案管理部门 );
4、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手续(项目单位---->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政府部门);
5、委托环评公司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6、项目单位依据相关批复文件,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开工手续(项目单位---->建设主管部门)。
黑龙江环境影响评价网具有专业的团队和过硬的技术,能够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的、优质的立项备案咨询、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工程招投标代理、土地审批服务、职业卫生评价、安全评价报告编制等服务内容。咨询电话:13352506480(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