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限制进口目录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行政许可)代办服务
黑龙江环境影响评价网是黑龙江省最具影响力的环境科技服务机构,可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快捷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行政许可)代办服务、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转移许可(行政许可)代办服务、列入限制进口目录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行政许可)代办服务以及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委托确认(非行政许可审批)代办服务。咨询电话:51039137(王老师) 13304634308(毕老师)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修订)
2、《关于颁布〈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控〔1996〕204号)
二、办理条件
1、申请进口的废物已被列入国家发布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许可范围内;
2、申请进口废物的利用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并具有利用进口废物能力;
3、申请进口废物的利用单位在加工利用过程中有相应的污染防治设备,对周围环境不造成污染。
依据:《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36号);《关于颁布〈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控〔1996〕204号)
三、申报材料
1、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口申请书;
2、进口废物环境风险评价报告;
3、废物利用单位有效的年检营业执照。
依据:《关于限制进口类废物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2003〕61号)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对符合条件的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书面说明理由;
3、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4、对符合要求的,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家环保部审批;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办理时限
1、受理时限:3日;
2、审查时限:7日;
3、不予受理时限:当日。
法定审查时限:10日
减少审查时限:3日
六、代办费用
- 2015-12-01重庆市涪陵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环境
- 2015-09-08长春市博资装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公众参
- 2015-09-02浙江华联三鑫石化有限公司年产45万tPTA
- 2015-07-31年产5000辆电动车三轮车生产线建设项目
- 2015-07-31年产20000套家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
- 2015-07-31年产大功率LED路灯30万盏建设项目环境
- 2015-07-31年产生活电器1360万台(套)基地建设项
- 2015-07-31年产500万吨碱性锌锰电池建设项目环境
- 2015-07-31年产300t水性涂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5-07-31年产仿真木纹地砖100平方米等陶瓷建设